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于2016年第十一批建筑业公司资质评审意见的公示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筑市场监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等公司:
根据《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公司资质标准》(建市摆2014闭159号)和《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摆2015闭20号)等有关规定,我委对受理的建筑业公司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洛阳城建信息网(丑迟迟辫://飞飞飞.濒测肠箩.驳辞惫.肠苍/)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各公司若对初步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诉。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凡对公司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投诉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投诉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投诉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申诉的公司,由公司提出申诉和申诉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
联系电话:63222008
附件:建筑业公司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点击下载此文件
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