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产蝉辫;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延长建筑施工公司业绩补录期限的通知
豫建建〔2018〕2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我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补录期限将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可通过&濒诲辩耻辞;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谤诲辩耻辞;(下称&濒诲辩耻辞;一体化平台&谤诲辩耻辞;)建筑业公司业绩补录端口进行补录填报,6月30日之后补录端口将关闭。
截至补录之日已竣工验收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补录。公司补录的业绩信息经工程所在县(市、区)核查属实并经工程所在省辖市复核同意后,才能被采集到一体化平台公布。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公司进行补录,合理安排并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的工程业绩能于6月30日前上传到一体化平台。
2018年4月18日